適用於客戶向 SML 訂購商品和/或服務的銷售條款:

I. 本銷售條款可能根據下文第五節不時修訂和更新(「銷售條款」),適用於客戶向SML Group Limited或其任何母公司、同系子公司和關聯公司發出並被接受的任何及所有商品和/或服務訂單。為清楚起見,「服務」可能包括專業服務、列印/編碼服務、諮詢和實施服務,以及存取或使用以付費或捆綁方式提供的內部工具、平台、應用程式和相關線上服務(如果適用於訂單)。

II. 如果SML Group Limited或其任何母公司、同系子公司和關聯公司因違約、疏忽或其他原因而對客戶承擔責任(作為締約方、分包商、委託人、代理人或其他方面),則責任應受商品和/或服務訂單合同價值的上限限制。

III. 就客戶就同一訂單購買商品及/或服務而言,上文第II節的時效條款所訂定的上限金額應為SML Group Limited及其所有母公司、同系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的責任總額上限。

IV. SML Group Limited 及其任何母公司、同系子公司及聯屬公司均不對客戶向其發出訂單並被其接受的任何商品及/或服務的任何未能或延遲交付承擔任何責任,只要此類未能或延遲交付是由於或可歸因於超出其範圍的任何事件。合理控制(“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內亂、暴動、入侵、戰爭、戰爭威脅或準備、颱風、颶風、暴風、龍捲風、水災、海嘯、火山爆發威脅、火山爆發、地震、沉降、山泥傾瀉、任何其他自然災害、病毒爆發、疫症、罷工、貿易制裁或禁運。

V. SML Group Limited特此保留權利,可不時透過SML集團網站修訂及更新銷售條款,而無須另行通知任何可能受銷售條款影響的公司或人士。

VI. 銷售條款應優先於由任何非 SML Group Limited 或其任何母公司、子公司和關聯公司的公司或個人起草、創建、發布或發布的任何文件中列出或以其他方式納入的任何文件中的任何和所有不一致條款,無論此類不一致的條款是否具有任何法律或合同效力旨在凌駕於銷售條款之上。

VII. 銷售條款應是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適用於客戶向其發出並被 SML Group Limited 或其任何母公司、同系子公司和附屬公司接受的每筆商品和/或服務訂單。

VIII. 銷售條款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IX. 隱私和數據保護。SML 對與銷售和提供商品和/或服務(包括任何內部工具、平台、應用程序和相關在線服務)相關的個人數據的處理受 SML 網站上發布的 SML 隱私政策 的約束,並在適用的情況下受 SML 與客戶之間簽署的任何數據處理協議的約束。如果 SML 代表客戶充當資料處理者,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在適用的資料處理協議中規定。